2023年广西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工作人员53人公告

  

  2023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21号)的有关规定,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5日至2005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法学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土木类,会计学类,艺术类,审计学类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3年2月25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二、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8:30—3月10日17:00。

  2.报名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九岭路669号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7楼保障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后再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基层项目人员等签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时提交。

  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核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填写要求。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简历、家庭成员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的,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影响作出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2月25日8:30—3月10日17:0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考-2023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下载《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信息交报名地点审核。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相关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专职消防员提供社保参保证明)等原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不同意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形,可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于3月13日8:30—17:30重新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改报后报考者应立即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当场被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四)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3年3月23日8:30—3月25日9:00。

  2.领取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到单位通知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2023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社会消防安全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考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统一设在玉林城区。

  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分数线于2023年4月上旬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竞争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人数不达1:5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试。考生自愿放弃或因其他任何个人原因不参加体能测试的,不进行补考,不再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3000米、5x10米折返、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女性为1500米、5x10米折返、屈腿仰卧起坐、跳绳。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中的入职标准执行,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每项体能测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单项体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含本数)且四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含本数)为合格,测试成绩三天内予以公告。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上旬。体能测试名单、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网站发布的体能测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1.面试人选确定

  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组织实施前,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网站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3)报名登记表;

  (4)相关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专职消防员提供社保参保证明);

  (5)户口簿;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核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和体能测试合格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核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初步安排在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含本数)为合格。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含本数)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高的确定为人选;如还不能区分的,增加补充考试,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是否按时参加体检由本人决定,体检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本人承担。

  体检完成时间:2023年5月上旬。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2023年5月中下旬,以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2664302(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办公室)。

  十、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保障中心0775—2662818

  附件:

  1.2023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标准.doc

  3.玉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广西北流市司法局招聘12人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目前有12人辞职。为使空缺岗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一式两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9)北流市政法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退休人员报考,还须提交退休批文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确认)。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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