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林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玉林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03日讯: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结合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实际,我市组织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征地事务中心等24家事业单位赴南宁市举办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专场招聘活动,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7号展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初定笔试时间为2月18日下午,面试时间为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见《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广西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附件1。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招聘范围为广西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若生源地为广西,户籍已迁出,可现场说明);

  5.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考试时长90分钟,分值100分。

  原则要求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符合报考人数的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确需开考的,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成绩。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还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加试。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往届毕业生的体检考核时间为2023年2月-3月,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考核时间安排在2023年7月-8月。具体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84008)负责解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十三、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查看附件>>>

  附件:1.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

2023年广西北流市司法局招聘12人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目前有12人辞职。为使空缺岗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司法局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提前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一式两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城南二路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75-6222386。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9)北流市政法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退休人员报考,还须提交退休批文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确认)。

  5.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司法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北流市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2(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在本岗位的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0775-6222386(北流市司法局政工股)

  0775-6223587(北流市司法局办公室)

  八、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司法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北流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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