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田林县委组织部急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三)热爱社会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类与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年龄18至30周岁。

  (六)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影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的;

  5.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属当地财政部门支付工资待遇的;

  6.色盲或患有重大疾病等。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讨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讨论、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田林县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从2020年12月14日起,报名人员可以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lin.gov.cn/)查阅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 2020年12月23日。

  2.报名地点:田林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联系电话:0776—7211979。

  4.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前。

  2.面试地点:田林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讨论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综合应聘者面试成绩、岗位匹配度、专业等情况,讨论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31日前。

  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2.体检要求:

  (1)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从面试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县委组织部将拟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名单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l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前。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用人单位与受聘者签订协议,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办理上岗时间:2021年1月15日前。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月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先由县财政全额核拨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给聘用人员。

  (二)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聘用对象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7208156。

  附件: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田林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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