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平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招聘10人公告

  

  平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面向社会招聘10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岗位、名额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平果市新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10名;工作地点在平果市新安镇。

  (二)报名条件:

  1、18岁以上,35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并有较强的责任心。(1987年10月1日-2004年10月1日之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疫情防控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思想作风正派,善于联系群众,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并积极主动工作。

  4、身体健康,无慢性病等基础疾病、无残疾和传染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平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联系电话:0776-5640998;报名表网上投递邮箱xinanzhen5@163.com。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平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1张;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属于外地户口常住平果的,还需提供所在辖区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xinanzhen5@163.com。

  (二)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新安镇党建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及时间

  1.面试总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地点:新安镇人民政府一楼人大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以平果市新安镇党建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四)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新安镇党委、政府审定后在镇政府所在地公示栏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2.聘用管理。本次招聘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新安镇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服从新安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由新安镇党委、政府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面议。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76-5640998(平果市新安镇党建办公室)

  附件:平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广西百色市德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招聘公告

  

  德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招聘编外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养;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等;

  4.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5.专业及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水产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编外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第二十二条一类岗位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人到德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办公室。

  2.应聘人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3.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30日。(2)报名地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3)报名联系电话:0776-382124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德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面试通知。

  (三)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和面试。业务知识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公示

  德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确定拟聘用名单进行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合格后,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德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合同期满考核,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可办理续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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