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30日讯: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2.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0周岁。

  3.具有大专以上(含)学历。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和书面表达能力,财务、经济、金融专业优先。

  上述聘用条件中,学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开展报名当天。

  二、工作地点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南172号),食宿自行解决。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被聘用人员进行公积金业务考试,考试通过后转为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发送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邮箱,邮箱:bhzfgjjzp@163.com。

  (三)经资格审查,符合面试要求将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能力与所报岗位的匹配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体检

  面试成绩最高分者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69号原政协办公楼北楼西侧三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308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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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招聘宣传专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招聘宣传专干1名,主要从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二)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历史学、哲学、电视编辑、摄影、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学、新闻传播学或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优先考虑。

  (四)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大专学历2100元/月,本科学历2200元/月,研究生以上学历2600元/月,薪酬含五险一金(另有500元/月补贴)。

  镇政府有早、中餐供应(需自费)。

  四、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文化站邮箱pywhz2013@163.com,或直接将纸质版材料送达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1.个人简历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扫描件1份

  4.毕业证和扫描件各1份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银海区向海大道平阳镇人民政府大院文化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9-3800389 联系人:罗 致

  

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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