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电脑中文录入速度较快,具备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法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司法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学(法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公安院校毕业生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报考者属复退军人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中专;

  4、该岗位适合男性,要求身高不低于170cm,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工作地点在合浦县人民法院公馆人民法庭,要求报考人现居住地为公馆镇;

  6、身体健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该表后,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hpfyzgk@163.com;

  3、报名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1张(电子版)、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复核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4、咨询电话:0779-7216332,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

  三、资格审查

  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四、考试

  1、书记员考试:考试包括记录测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记录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书写能力和记录水平。面试满分为40分,记录测试满分为60分。

  2、司法警察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主要有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等项目。面试满分为40分,体能测试满分为60分。

  考试工作由政治部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合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六、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社会在职人员的,其须解除与原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书记员、司法警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为:2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其月工资从工作年限届满的次年开始逐年增加50元;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安排住宿。

  

2022年3月23日

  附件:合浦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北海合浦县委政法委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47人公告

  

合浦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为健全禁毒戒毒社工队伍,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工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禁毒社工147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禁毒社工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5日至2003年7月15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及乡镇精简的临时聘用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15日至2003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乡镇精简的临时聘用人员学历放宽到高中及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具有社会工作、教育学、心理学、医学、护理等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事禁毒、政法、网格、教师、医生等工作背景,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县禁毒工作中心二楼(合浦县廉州镇中山路40号)。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5.退役军人的,须提供相关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精简的临时聘用人员须提供所在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6.报名咨询电话0779-7282665。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县禁毒工作中心将于7月26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7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四)体检。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禁毒工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7月31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禁毒工作中心微信公众号、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委政法委临聘人员(禁毒社工)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禁毒工作中心微信公众号、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2665。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禁毒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合浦县委政法委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

  2.合浦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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