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聘公告

  2022年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综合辅助岗。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六)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驾驶证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四、薪酬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按照银海区编外用工人员岗位工资指导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五、工作地点

  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六、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ouzi8310@163.com);

  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5日止

  (三)联系电话:0779-3228310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办公室人员公告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办公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岗位计划:办公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至200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北海市宜秀路9号,海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大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自荐书(简历)、相片、学历、学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hcqzwzx@163.com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参照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行政辅助岗位待遇(含五险一金),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两个月。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北海市宜秀路9号,海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大院内)。

  3.联系电话:0779-2032090(请工作时间联系)。

  

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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