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北海市综治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广西)

  北海人事考试网2022年03月1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海市综治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机兼行政助理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技能,且有3年以上(含3年)的驾龄;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六)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和熟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行政工作的人员优先;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9日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地址:北海市北京路118号,邮编:5360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zfwzzb3203720@163.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于2022年3月23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体检费用由北海市综治中心负责。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北海市综治中心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告,北海市委政法委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北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联系。联系人:吴,联系电话:0779-3203720。

  点击下载>>>

  北海市综治中心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北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2022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办公室人员公告

  

  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办公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岗位计划:办公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至200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北海市宜秀路9号,海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大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自荐书(简历)、相片、学历、学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hcqzwzx@163.com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参照北海市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行政辅助岗位待遇(含五险一金),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两个月。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北海市宜秀路9号,海城区文体活动中心大院内)。

  3.联系电话:0779-2032090(请工作时间联系)。

  

北海市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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