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0人公告
合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合浦建设,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合浦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详见附件1)。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06月13日至2005年06月13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要求必须达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
5.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学历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详见《合浦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6.身心健康,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合浦县公安局巡逻大队辅警岗位的,应具有摩托车驾驶证E或D证,请于报名时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
1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3.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报名、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合浦县公安局一楼126办公室(合浦县廉州镇东环大道8号),联系电话:0779-2693860。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交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除外),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2023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7月31日前必须提供。
(四)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选定岗位后,如实填写《合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以时事、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题型包括3种: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20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笔试范围包含《党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办公软件Office的操作等相关知识。理论考试采取纸质闭卷考试的形式,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理论考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8:40—9:40。
(二)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主动放弃。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成绩按《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评定。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10:00—12:00。
(三)面试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谈考察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0%]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于7月10日前完成。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在等待体检结果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八、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合浦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3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四险部分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福利待遇
配发执勤服装、年度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养老险、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等。
九、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2693860。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提交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浦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合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含示例)
文件下载:
附件1:合浦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合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含示例).xls
\>\>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党建、行政岗位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业务辅助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具体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二)性格开朗,工作热情,善沟通协调,对个人价值实现有追求。
(三)党建、行政岗位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和党员优先;房地产交易管理业务辅助岗位建筑及其规划类、城市建筑及其环境类、建筑管理类、 土木工程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及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能够稳定从事本单位的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待遇
按照我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24:00止。咨询电话:0779-2031048。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请报名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贴有照片的报名表(样表见附件),身份证件、学历书、职称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发送至邮箱:bh2031048@163.com。
六、聘用程序
我中心通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通过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自行体检,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确定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七、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面试入围人员和通过面试人员均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各应聘人员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通畅,未收到邮件或未接到电话视为未参加获得面试资格或未通过面试。
本公告解释权归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23年3月9日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好促进和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A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18名。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2、B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11名。主要职责是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四)有篮球、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等体育特长者优先。
(五)A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B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司法辅助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现场报名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直接送交至本院部或发送至邮箱:bhsyhqrmfy@163.com。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书或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
(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由本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测试。
A类司法辅助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判决书的撰写及案例分析,可在民事、刑事等案件类型中选择一类进行考试。
B类司法辅助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技能测试。即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的测试,考生可自带手提电脑。速录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四)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未进入考察名单者递补。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本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七)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的A类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成本约46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院龄工资另计,绩效奖金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定。合同期未满,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解除合同,若本人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直接解除合同。
聘用的B类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成本约4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院龄工资另计,绩效奖金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定。合同期未满,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解除合同,若本人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直接解除合同。
报名地点:北海市新世纪大道北侧·上海路以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部504室)。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0779-2268907
2022年3月24日
附件: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486733739@qq.com,联系电话:0779-2054435,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路81号。
3.资格审查: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考人员将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公室(海城区广东路81号)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方式:通过面谈方式,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和对社区工作的认识,了解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当场不打分,综合所有考生面谈表现和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2.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3.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
由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指导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2.享受的待遇
按照北海市海城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现行待遇标准行政辅助岗位执行。(5万元/年包干,含年终绩效、工资、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服务费等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0779—2054435)
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