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招聘10人公告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从事街道相关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不限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至2004年3月14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擅长公文及其他文书的撰写。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服从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18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高德街道办事处邮箱。

  邮箱:gdzzs2067442@163.com.联系电话:0779-2067442。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高德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采用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及体检

  由高德街道办事处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到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四、用工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行政辅助岗待遇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高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