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招聘简章
崇左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07日讯:为及时补充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及《中共宁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宁编发〔2020〕52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均为在基层卫生院的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1年7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根据《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和《中共宁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宁编发〔2020〕52号)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实行实名编制数+聘用控制数总量管理,纳入财政供养,聘用控制数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实行县聘县管乡用,聘期至少三年,聘期内可在县域医共体内合理流动;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中流动。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21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免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1.招聘方式
采取免笔试方式招聘。
2.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7月6日起,可登录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1:岗位表》。
(2)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1日,共三天。
报名地点: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到宁明县卫生健康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39号)现场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报人社部门申请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并由宁明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一)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都相同时,以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较早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报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在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卫健局报宁明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自治区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崇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应及时了解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提前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新的要求,以最新要求执行。
(六)本公告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862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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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宁明县乡镇(农场)卫生院聘用医护人员控制数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宁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6日
2021年广西崇左龙州县招聘越南语专业紧缺人才简章
龙州县2021年招聘越南语专业紧缺人才简章
因我县越南语专业人才紧缺,经龙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招聘越南语专业紧缺人才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龙州县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外事股
岗位工作:越南语翻译
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条件。
(三)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学历要求:具有学士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五)专业要求:越南语专业;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越南语专业能力较强的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其他:具有越南语笔译、口译能力。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邮箱lz8830000@126.com,(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例如:县外侨办越南语翻译+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
2.现场报名方式:请到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龙州县独山路41号)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信息审核表》(附件2),原格式不能更改。
2.网上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现场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面试需提交验证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在面试前需要提供各类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五)笔试、面试。由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开展越南语笔译、口译等专业知识测试,并根据其综合表现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
(六)考察。采用商调档案进行审查。
(七)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龙州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拟聘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同类人才同等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落实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根据龙州县委员会龙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州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发〔2020〕10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
2.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龙州县委人才办:0771-8813989
龙州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0771-8830013
网上报名投递邮箱:lz8830000@126.com
联 系 人:县委人才办韦文洁、邓雪婷,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曾小玲。
2021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聘37人公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招录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专职辅导员岗位25周岁以下,往届毕业生专职辅导员岗位45周岁以下,行政管理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4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七)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和职称。
(八)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7名(具体详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2日(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崇德楼323办公室)。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中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报2个岗位以上者;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根据师资紧缺程度核准是否开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等。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公布。
(3)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若某岗位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崇左市编制部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的管理规定执行。
(九)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15978125869,0771-7870756;
:13557855747,771-7841251;
邮箱:msyrsc@126.com。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71-7870900。
附件1: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拟聘(引进)人员情况汇总表(样例).xls
2021年广西天等县县直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
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
根据《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精神,我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已完成第一次竞聘面试工作。经第一次面试工作,现尚剩余56个学科教师岗位(小学37个,初中19个)未有教师应聘,根据竞聘上岗工作相关要求,将继续开展第二次教师公开竞聘工作。为做好第二次教师公开竞聘工作,现将《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简章》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设置及人数(共56名)
(一)天等县城关小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1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
(二)天等县城南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5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5个。
(三)天等县恒丰希望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6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个。
(四)天等县民族小学此次设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5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
(五)天等县城西小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4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4个。
(六)天等县华隆中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2个。
(七)天等县民族中学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岗位1个。
(八)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初中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英语教师岗位1个,生物教师岗位3个。
(九)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2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9个,数学教师岗位3个;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此次参与竞聘岗位8个。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岗位3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英语教师岗位2个,地理教师岗位1个。
以上学校小学教师竞聘岗位合计37个,初中教师竞聘岗位合计19个。
二、竞聘条件
(一)仅限于本县教育系统内(小学、初中)在编教师,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学科。具有初中及以上的中小学教师在编教师可以报名初中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但初中在编教师不能报小学岗位。
(三)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竞聘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
(五)县直学校教师可以报非本校岗位。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不能参加竞聘。
(六)年龄要求:男教师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年度考核等次:近三年(2018、2019、2020)均为合格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9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第二次教师竞聘上岗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一天)
2.地点:各相关县直学校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如在村小任教,先由村小出证明并加盖村小公章,再由乡镇中心小学审核盖章)。
(5)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6)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并公布加分情况。
(四)面试(试讲工作方案另定)
1.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
2.地点:各相关县直学校校内
3.试讲内容: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每名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才艺展示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仅限音乐学科,可展示舞蹈、歌唱、器乐演奏等,所需伴奏音乐、乐器自备)。
7.评委组成:各校按1:1.5设置评委库,评委由监督员从本校评委库随机抽签组成,每学科(组)共7人。
8.考场内工作人员除县教育局派出1名监督员外,其余工作人员由学校安排。
9.县直学校实施竞聘上岗面试必须同一天同时段开展,由各校组织。
(五)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名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六)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60分以上)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且面试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如果面试分数也相同,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名课题作为试讲的选题进行加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直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学校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四、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级各类竞聘。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天等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