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崇左市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崇左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29日讯: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6

  ,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具体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5.会计岗位须熟悉会计软件;

  6.有上进心、责任心,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曾纳入失信执行人旦仍未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2月4日。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综合股(联系电话:0771—3622184)。

  (四)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住建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情况续签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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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各部门编外人员需求信息表(住建局).xlsx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广西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2021年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切实加强社会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力度,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天等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由县禁毒办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职位。本次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在天等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主要职责:协助镇政府、县禁毒办组织、督促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指定专人或禁毒义工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结对帮教工作,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等服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天等户籍人口,警校毕业生、退伍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文秘专业,中员,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具有特殊技能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女1.50米以上,视力优良;

  4.由于无住宿安排,优先聘用天等镇户籍或者常住天等镇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没有参与、支持功等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热爱禁毒事业,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天等镇政府党政办公室(电话:0771-3521123)

  (四)报名材料:1.近期2寸免冠相片4张;2.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和体检

  1.资格审查。由天等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镇禁毒办组织实施,县禁毒办监督。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禁毒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在天等县电视台及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七、聘用及待遇

  (一)对初步确定的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时间为两年。实行一年一聘用。一年用工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治安辅警工资,每月工资为2400元(含养老、失业、医疗等五险个人负责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天等县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户 籍

  

  面貌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 业

  

  毕业院校

  

  是否有驾驶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家庭住址

  

  个

  人

  简

  历

  

  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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