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年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委机关各科室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本科及以上毕业,是中共党员或有基层或机关工作经历优先。

   (四)年龄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广西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可采用网络和书面材料递交两种方式报名。应聘者可通过邮件投递个人简历(格式附后)及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件等报名,投递地址:fcgsmzw 163.com。联系人:黄元武,0770-2816227/2820416。或者携带相关证件,至市民宗委办公室(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楼14楼1416室)填写《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应聘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报名费,未被聘用相关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24日-3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2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考核。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考核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职责的,由市民宗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期限由市民宗委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

   (二)工资待遇:28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年底通过考核则发放相应奖金,具体按照市民宗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期满后如工作优秀者优先续聘。

  

防城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原则上初次签订3年。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岗位.docx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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