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审计局招聘公告

  

  上思县审计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思县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审计与会计、财务相关专业人员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7日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报名材料命名方式发生至shenji8512289@163.com。面试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我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现场报名:携带上述材料到上思县更生路35号财政大厦二楼审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施艳姬,联系电话:0770-8512289。

  四、劳动报酬和待遇

  确定录用后,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上思县审计局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附件:上思县审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1.招聘名额:2名。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类、文秘类。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与办理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流程,熟练使用office、CAD等办公软件。

  
(六)有C1或以上驾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八)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4月17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282429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市征储中心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附件《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500字以内的自传等,投递邮箱:zdb2824290@163.com。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912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后将电话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岗位需求和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按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综合科联系。联系人:林女士,0770—2824290。

  
附件: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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