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人员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外资扶贫项目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技术岗)。

  

二、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算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聘所涉及的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名表(需经现单位同意)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1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1张七寸全身生活彩照送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或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版发至邮箱:hcfp2009@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3月24日。

  

报名地址:河池市委党校教学会议中心四楼,邮编:547000。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跟班学习。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跟班学习人数与选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为期2个月,期间双方如有不适合或不适应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另行确定跟班学习人员。

  

(五)考核。根据跟班学习表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考核。如发现考核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六)确定选聘人员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考核情况,经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聘录用人员。选聘录用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先锋网、河池市扶贫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详询,联系人:谭启航,联系电话:2203156。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附件: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