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来宾金秀县乡镇卫生院招聘25人公告

  

金秀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2001年11月29日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金秀县2019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分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30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请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查询,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金秀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到金秀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2)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主要针对外地报考者)

  
报考者将以上报考所需的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jxwjrsg@163.com)后,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收到报考材料方为报名成功,报考者如不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名联系电话:0772-6423152。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 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金秀镇解放路78号)。

  
(二)资格审查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限内(2019年11 月25日~11月29,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下午18:00。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方可开考。因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进行分类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19年12月15 日起,考生可到金秀县卫生健康局查询笔试成绩,或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向招聘单位电话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商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2019年12 月18日前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4.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

  
6.对报考县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限于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7.对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限于直接考核的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并经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查后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选公布时间:2020年元月中旬前。

  
2.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携带的身份证过期等无效身份证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或金秀政府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2020年元月下旬前。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当天在面试考场组织同岗位考生一同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对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人员均确定为考核人选,按考核测评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测评时可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筛选程序。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2月10日前。

  
五、审批和聘用

  
(一)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金秀县卫生健康局和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0年2月20日前。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新进用编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合理流动;满5年后,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首个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2-642315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2-6218685

  
附件1:金秀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汇总表20191121.xls

  
附件2:金秀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1121.doc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 11月2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0人公告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0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7日至2002年1月7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901办公室(临桂区公园北路广电大厦,联系电话:0773—2165925 联系人:苏静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直属单位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七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直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73—2165925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773—2165925

  
附件:1.《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6日

  

2019年广西钦州市水利局_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引进人才公告

  

钦州市水利局关于市水利建设管理站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水利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增强水利专业技术力量,我单位决定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资格条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六)凡在本市(含县区)事业单位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在编在职或已辞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因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而辞职且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因晋升职称而辞职且已取得高一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除外。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名额及岗位

  
钦州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引进人才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式、程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引进。

  
1.考核、体检。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报名人选进行考核。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考核结束后择优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

  
2.公示、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钦州市水利局网站、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审批手续。

  
四、政策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福利外,还可以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安家费补贴:给予为期5年的安家费补贴,每年2万,分五年发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二)住房补贴:对引进在钦州落户(包括户口不转,但长年工作在钦州)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为期3年,每人每年2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引进人才的配偶可按有关政策安排工作,子女可在市所属学校内选校入托和入学,不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④携带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写《钦州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或自主提交《钦州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版。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钦州市水利局人事科301室(钦州市滨江北路7号),联系电话:0777-2824154。

  
(二)报名方式二:采用传真或发送电子版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可先将《钦州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传真或发送电子版到钦州市水利局人事科,考核前提交现场报名方式所需材料进行验证审核。联系人:苏晓东,联系电话:0777-2824154,传真号码:0777-2829528,邮箱:qzslrsk@126.com。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

  
附件:钦州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2019年广西河池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工作作风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学历,法学及法律相关专业,具有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工资待遇

  
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填写《河池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电子版发送至河池市司法局部邮箱(zzb2299817@163.com),联系电话:0778-2299817。发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司法局部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二)面试

  
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河池市司法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和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供现场审核。

  
(三)体检

  
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河池市司法局负责。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即办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司法局部咨询。

  
附件:河池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3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