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城区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岗位需要执业(职业)资格的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1年12月20日以后为计算基数(年满18周岁以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事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江南区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0511办公室)。

2021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5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于报考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和延安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笔试开考条件

  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该核减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需及时通知报考者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13办公室)。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江南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njn.gov.cn/)、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nnjn.gov.cn/weishengju/)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布,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9:00-11:0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后,考核小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21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和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的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4801785、4887897;监督电话:0771-4887897。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2021年度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2021年德保县民政局增补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vip.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德保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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