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37人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强我市兴宾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37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勤务岗位128名(男性,主要面向兴宾分局所属各单位);

  
岗位二: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文职岗位9名(女性);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6日-2001年12月5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6日-2001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2706783842@qq.com。

  
(四)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在笔试环节时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在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 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同步发布。

  
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和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微信公众号“兴宾公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继续聘用的辅警续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政工科,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5472。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辅警报名表20191206.xlsx

  


来宾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6日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国土执法监察人员4名,岗位设在我局二层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觉悟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4.热爱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及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国土执法监察业务和其他与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测绘类、地理科学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中南路329号2号楼306室)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23年10月1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直接面试(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岗位认知、业务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退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由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待遇及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宾凯物业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考核合格一年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全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现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三)国土执法监察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十、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72—4270628。电子邮箱:xbgtdd6445522@163.com。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9.28.doc

  

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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