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符合《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可按照报考基本步骤,下载《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这两个附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人事处邮箱gzyrsc2019@163.com(邮件名称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附件2需重命名为“姓名+报名表”、附件3需重命名为“姓名+汇总表”。)

  
2.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多报,如发现则取消报名资格。

  
3.本次招聘以我校人事处邮箱收到应聘邮件为准,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经核查无误后取消考试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请自行关注我校官网了解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所应聘岗位的考试形式等,不进行个别通知,如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弃考。

  
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办。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一)《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 1份。

  
(二)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五、其他事宜

  
我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771-3134653;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 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合德楼309室),邮编:530200。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汇总表.xls

  


广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29日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6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2日,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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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1月11日-11月12

  

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农业农村、住建、财政部门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我县决定于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范围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厢南社区良和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3)可提供是中员、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出现同分时作为优先确定人选的依据。(4)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1)-(3)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3.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县级事业单位应达到1:2的方可开考,乡镇事业单位可1: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发布笔试公告及打印考生须知

  
1.所报岗位达到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无误后,全部进入笔试。

  
2.发布笔试公告:2019年11月15日前。

  
3.进入笔试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考生须知》,按《考生须知》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须知》,二者缺一不可。

  
六、考试

  
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分值150分。

  
2.笔试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

  
8:30—10:30 《职业综合能力测验》。

  
4.考试组织

  
笔试考务工作由容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集中设在容县城区。有关事项详见《考生须知》。

  
5.笔试成绩于2019年11月下旬在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容县人社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19年11月下旬。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12月上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县人社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5.面试监督

  
面试工作设置专门监察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依次以中员、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确定为人选;若都不是党员,且无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则增加考试,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情况确定,由招聘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择优聘用。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县人社局发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由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12个月。

  
十一、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招聘考试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事招聘考试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75-511790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2.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73人公告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52个职位计划招聘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通过。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专业面试或公共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1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3号)。

  
联系电话:0773—282162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事先填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照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6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公布。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73—282162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玉林陆川县民政局招聘26人公告

  

2019年陆川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要求,为加强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编外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陆川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有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的,放宽到45周岁。

  
(三)身体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具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的,放宽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

  
(五)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优先。

  
(六)常住户口为陆川县范围。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招聘方式和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 地址:陆川县温泉镇东滨南路 (陆县公路管理局对面);咨询电话:0775-3238750;18077563570。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19年陆川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报名时由县民政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将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且达1:3及以上比例的予以开考。未达1:3比例的,经组织实施单位研究并报财政部门同意才能开考。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劳务公司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社会救助业务知识、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特别说明的是,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政审,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县民政局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单位工作需要,且双方自愿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六、工资待遇

  
在试用期内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每人每月2800元(含劳务公司负责缴纳部分“五险”),聘用期内(试用期除外),“五险”按陆川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劳务公司负担。

  
七、管理

  
聘用人员采用社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遇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聘用人员要无条件服从。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附件:

  
1、2019年陆川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2019年陆川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陆川县民政局

  


广西沃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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