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9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40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退役军人和报考海监(渔政)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下同)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3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3.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面向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位的,须为在编在岗县乡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且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4.退役军人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或复员干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19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3月14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gxzf.gov.cn)、广西公务员局网(www.gxgwyj.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15日8:30至3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9年3月15日8:30至3月20日17:3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免交笔试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交费,再于2019年4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考试地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3月15日8:30—3月24日17:30。


  (四)职位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


  1.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


  4.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5.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


  6.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人武院校毕业生招录职位;


  7.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8.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3月27日8:3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19年3月27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5日8:30—6月23日8:3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分类考试,《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以上的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乡镇级的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A/B卷)


  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下午  14:00—16:30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5月中旬。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1.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为3人以上的,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验成绩+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发布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9年5月22日前。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6月23日8:30。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局将公布因无人报考或者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计划,组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以下简称“二次报名”)。


  原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A类职位;原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B类职位。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人员,“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二次报名”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报名系统自动排序)进行资格审查,当计划录用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为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其余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中发布。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等规则与第一批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9年5月28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8:30—5月29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30日8:30—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9年6月3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9年6月1日8:30—6月23日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2—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的职位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9年7月中旬前。


  六、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合并职位中属通过“二次报名”进入岗位选择的考生,须在第一次报名入围的考生选择完岗位后,再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19年7月底前。


  八、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时间:2019年6月9日前。


  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6月16日前。


  九、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或者报考合并职位并在选择岗位后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录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交由国家鉴定机构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民政局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9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联系电话: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0773-2830142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417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报考人员的亲笔签名及手印,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民政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民政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民政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民政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民政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民政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市民政局核准后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民政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民政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民政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民政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民政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0773-2830142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1.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广西工业技师学院招聘11人公告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广西办学规模最大、产业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一流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和自治区首批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校园占地面积约 122亩,教职工500余人,在校生1.25万人,学院设有石化技术系、机械技术系、汽车技术系、电气技术系、信息商贸系、现代服务系和通用职业能力教育中心等7个教学机构,开设了石油化工、机械加工、新能源汽车、电气机电技术、信息商贸和现代服务六大专业群38个专业。学校专业建设和品牌效应突出,发展后劲持续提升。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五)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六)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本科或研究生全日制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一级的学历证书报考;

  
7.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专业不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gxshjx.com.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笔试安排、面试安排、成绩公布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gxzf.gov.cn/)、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gxshjx.com.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办公楼416室),联系电话:0771-2515836。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等情况,对照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填写好《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贴上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报名登记表;

  
②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和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后退还)。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③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与工作经历相符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退还)或工作证明原件;

  
④有面貌要求中员的,需提供党组织盖章的党员证明。

  
(4)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被委托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查验其学历、学位、专业、面貌、职称、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同时发布,并公布笔试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和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以及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关注并查询。

  
(三)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科。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办公楼416室办理缴费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试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要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分值为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成绩达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按5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2.面试

  
(1)面试人员选定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岗位信息表》岗位序号为1-5的专业教师岗位为试讲,岗位序号为6-11的岗位(德育辅导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和管理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①试讲

  
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仪表仪态和语言表达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试讲时间为20分钟。按100分制评分,其中教案编写20分,讲课80分。

  
②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工作性质及业务知识进行考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为20分钟内,按100分制评分。

  
(3)面试成绩

  
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如考生自愿放弃现场听取成绩和签字确认,则要签订自愿放弃声明书。面试成绩按5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 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五)综合考核

  
1.确定综合考核人员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综合考核人选。

  
2.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从各岗位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

  
(五)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以上规定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和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工业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依次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14815。

  
监督举报邮箱:gxsh4814815@163.com

  
招聘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71-2515836,唐老师

  
附件1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2019年11月21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95人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组通〔2015〕75号)和我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通过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95名。并计划于2019年12月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专业人员到广西师范大学和北海市本地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招聘岗位195个(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北海市本地招聘会

  

  1.时间:2019年12月7日(8:00—17:00)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7:30;并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8:00—9:30,过期不接受报名。

  

  2.地点:北海市银海区第一小学

  

  (二)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

  

  1.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18:00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17日(9:00—15:00,签订就业协议,2020年应届毕业生自备学校盖章的三方协议)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

  

  三、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2015年6月及以后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2015年6月及以后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条件,且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身体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27月期间出生,博士及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下旬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及有关师范院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

  

  宣讲通过多媒体介绍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的情况、学校需要岗位情况及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

  

  1.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本地招聘:应聘者在网站下载《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hjyrs@163.com或邮寄、直送至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经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办理聘用手续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等相应证书后,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享受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享受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只进行实名记录,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以下人员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银海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3、“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4.对于使用事业编制或聘用教师控制数引进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的、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可享受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

  

  5、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住房。

  

  七、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在银海区区委组织部、银海区人社局、银海区区委编办、银海区财政局等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银海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13321795982 0779-3215032

  

  梁老师 13307790208

  

  附件: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 国内“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xls

  

  附件:附件3: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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