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商务局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的招聘启事

  南宁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⒈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诚实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

  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

  4.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⒉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⒊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⒋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通过网络报名。

  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2.《南宁市商务局公开招聘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近半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39266530@163.com,邮件以本人姓名命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25日。

广西南宁市商务局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学历及工作经历等任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面试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作地点在南宁市。薪酬待遇3077元/月(按照南宁市人社局财政资金聘请人员的福利待遇执行),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周年体检、节日生日福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解决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口关系和住宿。

  联系电话: 0771-5539266。

  

南宁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南宁市商务局公开招聘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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