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分类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柳江区户籍应届毕业生,或专业为中国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文秘等,或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招录岗位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9年12月30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

  
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含2020届毕业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事教育股领取报名表,在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jiang.gov.cn/ljqxxgkpt/gbmxxgk/zjw/)下载报名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46号);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五、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方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的人员需先行安排跟班学习一周。

  
六、聘用

  
1.经面试、跟班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柳州市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纪律和监督

  
1.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72-7261703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772-7217930

  
邮箱:ljxjsj@126.com

  
八、本《简章》由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

  

2019年广西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公告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组织考核(市外调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组织考核(市外调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有综合科、质量控制办公室、业务技术室、食品检验室、药品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监督抽样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科等8个科室。主要承担全市药品、药包材、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科研、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不良反应报告单位的监测技术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增人来源方式

  

专业

  

年龄

  

学历

  

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学位

  

职称

  

其他资格条件

  

检验员

  

3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分析化学专业

  

45岁及以下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符合组织考核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还应具有相应业绩。

  

市外调入

  

  

  注:专业分类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楼(南宁市高新大道东段25号)公示栏、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4日,携带免冠半身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5号1305办公室,联系人:马继稳,联系电话:0771-5629216)填写报名表,原件由单位审核人员审核并复印后退回。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请本人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进行免费的学历和学位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届时一并提供。

  
(2)发送邮件报名。请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9年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查询页面)、(含学位网查询页面)、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电子邮箱(nnyjj2014@163.com)。邮件名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771-5629216告知。并按要求在面试前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审核。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1月26日。

  
4.资格审查。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告知初审通过人员。(注:应聘人员需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谎报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合格的,按1:1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现行标准执行。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其余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综合考察意见、人岗相适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 0771-5538455(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2019年广西玉林容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6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2日,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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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1月11日-11月12

  

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农业农村、住建、财政部门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我县决定于2019年秋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范围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厢南社区良和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原件和复印件。(3)可提供是中员、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出现同分时作为优先确定人选的依据。(4)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1)-(3)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3.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容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县级事业单位应达到1:2的方可开考,乡镇事业单位可1: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发布笔试公告及打印考生须知

  
1.所报岗位达到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无误后,全部进入笔试。

  
2.发布笔试公告:2019年11月15日前。

  
3.进入笔试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考生须知》,按《考生须知》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须知》,二者缺一不可。

  
六、考试

  
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分值150分。

  
2.笔试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

  
8:30—10:30 《职业综合能力测验》。

  
4.考试组织

  
笔试考务工作由容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集中设在容县城区。有关事项详见《考生须知》。

  
5.笔试成绩于2019年11月下旬在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容县人社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2019年11月下旬。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12月上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县人社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2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5.面试监督

  
面试工作设置专门监察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依次以中员、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确定为人选;若都不是党员,且无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则增加考试,考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情况确定,由招聘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择优聘用。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由县人社局发聘用文件通知,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由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12个月。

  
十一、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招聘考试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事招聘考试工作的人员,按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75-511790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2.2019年秋季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中小学教师招聘335人公告

  

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组织2019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共招聘教师335名,其中高中教师34名、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250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5日至2001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男1960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女1965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户籍属于合浦县,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书。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浦县在职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从2019年11月21日起,将通过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看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按附件2样板制作好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北街44号合浦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报名(收件人:许老师,电话:0779-7293406),报名材料制作不符合规范的恕不受理报名。

  
3.考试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比例开考。放宽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了不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之日起2天内改报其他开考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同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如因应聘人员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或因其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接到通知,招聘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考试

  
本次教师第二次招聘将通过招聘考试择优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考试将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考试考生名单和相关公告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

  
(一)笔试

  
1.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笔试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然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招聘单位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程序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比例开考。放宽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

  
(1)面试公告发布: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公布。

  
(2)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按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然后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能力,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确定考核人选

  
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附加考试择优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基本条件,其中计生审核由主管部门将名单发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要求的视作自愿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前文第四点“确定考核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

  
七、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0779—7293406。

  
附件:1.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报考材料样板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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