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1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隶属于南宁市民政局,主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妥善安置等救助保护服务;承担跨省接送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等流浪乞讨人员的中转分流安置工作;开展被拐卖未成年人解救后的救助保护工作;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场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调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熟悉操作电子设备,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年龄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3月25日。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人才)服务大厅网站、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或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9日。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和《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邮箱(jiuzhu123@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2张,到南宁市长湖路5号站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实施面试前由站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五)确定人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标准按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相关文件执行,支付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规定
凡经聘用的人员,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日常工作根据我站制定的考核方案,严格依法按章管理。对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人员,我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
2.有下列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应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71-5616164
监督电话:0771-2859653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3月25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rd_37980/t4236756.html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美珍,联系电话:0771-5826029
杜**,联系电话:0771-5826036
邮 箱:qxqrdb@126.com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22周岁以上(2001年10月1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6(含)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4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
2.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主要在南湖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值夜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月1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8室,联系方式:0771-558975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五)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基本电脑操作(用WORD写通知+EXCEL制作简单表格),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前2名考核基本电脑操作。
体检及考察:考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
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