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7名、聘用法警1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履行庭审记录(电脑记录)、卷宗装订、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工作职责;聘用法警履行协助配合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安全检查、押解、值庭等工作以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工作职责。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其中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并办理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书记员、聘用法警岗位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广西桂林象山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聘用书记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者优先;聘用法警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5.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6.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

  (三)要求:参加应聘人员需在2022年4月22日前,将以下资料当面送交象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需提前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微信公众号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上下载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法警的有驾照请复印驾照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并在现场报名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一并带来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 2022年4月22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选;2.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由象山区人民法院院党组择优确定人选,组织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书记员、聘用法警工资为3800元∕月左右。

  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工会会员待遇,差旅费用实报实销。年终绩效等其他待遇参照聘用书记员的标准确定。

  联系电话:0773-2234179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人:胡女士黄女士

  

广西桂林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队员14人公告

  

  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招聘合同制队员公告

  一、招聘名额

  区大队合同制聘用队员14名。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胜任户外一线执法人员工作需要;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十县、六城区及荔浦市);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能好。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象山区苗圃路2号大队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象山区2022年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书(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现场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象山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队相关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参照《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5、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拟聘考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工作在象山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察组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系统抽调人员组成。

  2、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应聘者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察合格后,经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象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由象山区大队与聘用队员签订两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队员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象山区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待遇为2426元/月(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补助、绩效奖等)。

  五、其他规定

  (四)象山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lxsrlzy.gov.cn)的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局:0773-3821489

  区大队:0773—2266389

  区人社局:0773—3835416

  

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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