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冬季南宁高新区招聘35人简章

  

2019年冬季南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结合南宁高新区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0个岗位,招聘3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按高新区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3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22楼2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2196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持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学位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为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相关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3.招聘岗位有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2019年12月30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或面试。具体考试事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从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专项调查,同时复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八、聘用

  
高新区党工委班子集体研究,从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2.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应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程序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21960

  
附件:1.2019年冬季南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2.南宁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广西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实名制编制人员工作,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所属事业单位实名制编制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13楼1317室)

  
联系电话:0773-2823646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773-2823646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桂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广西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19年广西梧州市蒙山县到高校直接面试招聘41人公告

  

2019年蒙山县到高校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简章(第二批)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关于印发<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蒙办发〔2019〕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以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蒙山县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2019、2020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1日;地点:贺州学院西区文化广场(图书馆前)。

  
六、招聘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招聘方式:直接面试。

  
(二)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20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职位表上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4.《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以下载填写好也可以报名时领取填写,小两寸彩色相片2张;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未列有,但是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似或相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①本人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与本人报考的岗位中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

  
②在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本人能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属国内国外高校合作办学,获国家承认的国外大学文凭的,可由原就读的国内高校出具证明),证明本人所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与本人报考的岗位中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真实性;

  
③在报名时签订《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报考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1至4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其余为遴选参考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出现某考生报考多个岗位,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2020届毕业生如进入考核阶段的,须于2020年7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蒙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核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为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择优遴选出的报考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12:00:地点:贺州学院(具体面试地点由学院安排后再定)。

  
(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报考同一岗位的,因面试成绩相同且出现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八、考核、体检、聘用

  
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考核人选自行放弃应聘或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考核人选后,招聘单位与考核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实施。所有签约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九、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蒙山县教育局、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282034、0774-6289411。

  
附件:1.蒙山县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职位表(第二批)

  
2.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蒙山县教育局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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