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3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1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2103室),联系电话:0773-282029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公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0773-2820295。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4日

  

2019年广西艺术学院招聘164人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创办于1938年,1960年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为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163名,后勤聘用服务控制数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http://rsc.gxa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本单位网站(http://rsc.gxa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1506室。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2)、《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5)考试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和确认

  
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审核结果在我校网站公布。

  
(三)发布考试信息

  
考前2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考试

  
1.笔试。需参加笔试岗位、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考场安排于考前一周公布。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笔试的岗位考生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计算总成绩,无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专任教师试讲10分钟,试讲成绩按100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试讲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面试10分钟,成绩按100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综合考核程序。面试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3.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总成绩排名。

  
4.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1:3的紧缺岗位,按有关文件执行,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开考。

  
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水平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甲以上资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七)递补

  
如有放弃拟聘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按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电话为:0771-5333130。

  
本公告由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老师,0771—5333142。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3: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广西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9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4人公告

  

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9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市属水库管理处(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8号),联系电话:0773-77980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水利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水利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水利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水利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水利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水利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水利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水利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水利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水利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水利局人事科0773-2831557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桂林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广西百色田阳县机关单位选调20人公告

  

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数:乡镇机关综合职位,20名。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区(除田阳县)行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全区统一考试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以上)。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8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2.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的试用期、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9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职位表》查询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1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并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2.通讯地址:广西田阳县田州镇解放中路42-5号田阳县委组织部公务一股;联系人:梁东胜;联系电话:0776-3210993;电子邮箱:tygwyg3210993@163.com;邮编:5336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田阳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近期7寸全身生活照1张;

  

  ④如本人有获奖材料、发表在书刊报纸的文章、稿件请一并提供。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打印,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于11月21日前邮寄至田阳县委组织部公务一股,或扫描发送至tygwyg3210993@163.com。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21日尚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组织考察

  

  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当场核验。未接到考察通知的视为未列入考察人选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和考察情况,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考核组对选调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意见,提出拟选调人选方案,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干部人事调配小组会议审定,然后按规定办理商调手续。为确保选调质量,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选调工作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禁循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凡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田阳县。

  

  附件:

  

  1.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田阳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田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