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辅助人员若干, 用于在司法办案辅助、行政、财务辅助、新媒体制作等岗位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司法办案辅助岗位职责: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以及科室领导、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行政辅助及新媒体制作岗位:履行收发、会务、文印、统计、材料收集整理等行政事务辅助工作;履行综合部门科室人员交办或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履行策划、制作新媒体作品,本院“两微一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严守工作秘密。

  
(三)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其他条件: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专业不限,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综合写作及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覃塘区检察院与聘用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正式聘用后,符合聘用制书记员转任条件的,可参加相关考试考核,合格者转任为聘用制书记员。

  
此次聘用的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签订正式聘用的劳动合同。

  
五、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208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收入待遇约为3000元/月,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正式录用后,工作能力强、表现优秀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可提高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实际表现和考核测评情况,季度考评定为“优秀”的,额外发放当季度增资(每月/300元)的奖励,年终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正式聘用后工龄每增加1年的,工资适当上调。

  
(二)正式聘用满1年以上,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三)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四)差旅费、下乡补贴等参照本院干警标准执行。

  
(五)享受工会福利,参加年度体检。

  
(六)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定制检察制服的统一安排通知,予以定制配发检察制服。

  
(七)在单位集体宿舍安排住宿床位,可自主选择在单位食堂就餐(早、中餐)。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起至3月6日止(工作日期间)。

  
(二) 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交到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并现场填写《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邮寄报名:将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1份及填录好的纸质版《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配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邮寄至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编537100。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出3日后可致电我院查询是否收到,电话0775-4861508。邮寄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学历证明的扫描件及填录好的《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配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网易邮箱qtqjcy@163.com。

  
另:报名人员最好能如实提供反映本人学习、工作经历、表现和专业技能(如获奖情况或技术等级和职称证书等)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以便择优录用。

  
此招聘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覃塘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聘用制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6日

  

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位2名、会计岗位1名。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毕业离校且目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二)在贵港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财会类专业,文秘岗位不限专业,中文类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13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现场报名核验原件(电子邮件报名面试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 报名方式: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室现场报名或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甘少莲; 0775—4568488)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优先招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9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83号)、《关于印发<贵港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