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19人简章

  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促进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来邕留邕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在南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基础上补充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按照《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报名并参加了南宁市2023年5月7日统一举行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笔试(简称“5月7日笔试”),并已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无0分、违纪、缺考)的人员。

8.本次招聘岗位有关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9月22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9月23日至2005年9月22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9月22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9.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10.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在历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或按规定安置到事业单位,曾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且用人方式相同的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用人方式”);

9.参加南宁市5月7日笔试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或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过程中有缺考、违纪、不合格(体检不合格除外)或自行放弃资格情形的人员;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请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2023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专题”,再点击“2023年南宁市补充事业单位考试”按提示进行操作。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8:30至9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南宁市事业单位补充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当年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本次补充招聘报名时,应选择与5月7日笔试的考试类别及考试类别代码一致的岗位报考(“考试类别代码”详见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诚信参加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虚假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如确认报名信息的时间(自次日起算)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2天的,可能会导致2023年9月28日17:00前未能收到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予以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2日8:30 至9月28日20:00。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限2023年9月28日17: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再另行举行笔试,报考人员于5月7日笔试取得的有效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下同)即为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

(一)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市级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组织实施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始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程序审定后报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备案。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岗位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无人报考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级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核减招聘岗位数,或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及所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验证。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经市级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递补,应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并在《承诺书》签名后方能面试。验证时,主要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有照顾加分的核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应当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人选名单公布

面试人选名单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后,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取消岗位、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情形在名单备注。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实施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级及城区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各县、区招聘工作人员的,由各县、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于5日内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人员的,由市级各主管部门或各县、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结果于5日内报市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程序须在简章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招聘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说明原因。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七、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2.其他热线电话:

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71-12345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5538455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624161

监督电话:0771-5523252


附件1: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承诺书.docx



南宁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月7日笔试总成绩分布情况表.xls


  

2023年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65人公告

  

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第六轮)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因扩大招生、学科教师退休或辞职(调离)出现的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65名紧缺专任学科教师(其中事业编制5名、聘用教师控制数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事业编制)》(附件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2)和《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3)。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3年毕业或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如下:

  (一)2023年毕业或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四)具备相应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0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4)及对应报名材料,按照对应序号编号排列整理,合并成1份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电子件命名为:毕业时间+姓名+应聘学校及岗位。如:2023年毕业+张三+应聘学校及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书、书;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签约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可由下一名递补。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由下一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事业编制).pdf

  2.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pdf

  3.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pdf

  4.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5.网络报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第六轮).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报名二维码

  

  

2023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引进人才35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公告

  

  为加强兴宾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紧缺急需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和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时仍与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辞职未满1年的。

  (七)其他说明

  1.使用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引进人才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1030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1030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或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岗位聘用,按照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来宾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45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中级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三)引进人才可享受为期36个月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正高职称人才1800元/月,副高职称人才1300/月,中级职称人才800元/月,从进入医院工作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核对是否符合兴宾区人才引进政策)

  (四)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参照《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服务办法(试行)》、《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办法》给予优先优惠措施保障。

  (五)不符合享受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条件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直接到报考相应单位岗位的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先电话联系报考招聘用人单位后再邮寄。报考者下载《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紧缺急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审查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聘用人员控制数,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各招聘用人单位11月30日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邮寄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后2日内资格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考生;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选。本次引进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条件且符合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4人(含24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考生人数超过24人(不含24人),则需增加笔试环节,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得分情况,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拟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按有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公布,各招聘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体检和考核人员。

  1.体检由各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时间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列入拟引进人员名单,名单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引进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1.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签订合同。各招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有关事项

  (一)在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办公室、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韦玲玉,咨询电话:0772-4778220;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宾城路66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韦海琦,咨询电话:0772-4213733;地址:来宾市北二路35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麦桂玉,咨询电话:0772-6689361;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邮编:546102。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10.27.xls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卫建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10.27.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解决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经乐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

  (一)招聘主要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人员,有计划的通过“双选会”招聘。

  (二)经与县委编办对接,拟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职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10月26日为截止日期,即为1987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5.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服务年限: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公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免费。

  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6: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层2号展厅百色专区。

  2.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单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5人须参加笔试(笔试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程序计算总成绩。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材料原件。如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102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10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231026日前取得相关证件。

  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由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阶段出现自愿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按照招聘程序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测评表中的“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提出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乐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乐业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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