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招聘46人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3月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劳动合同聘用管理,增加劳动合同聘用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学校要求及二级单位的用人需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采取工作日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聘用报名表》(附件2),并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交求职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以“202003招聘+姓名+用工单位+岗位”格式命名,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到各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初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2日。如初次没能招聘到合适人选(见“拟聘劳动合同制员工情况公示2020.3”),则该岗位的应聘报名时间延长至该岗位招满为止。
2.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各用工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通知面试。
(二)考核
各用工单位领导班子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能力。用工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聘用意见。各用工单位应优先聘用引进人才配偶。
(三)体检
拟聘人员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各用工单位于3月25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拟聘材料报送到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二、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委托用工单位负责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33086/3697102,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广西师范大学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1日
广西师范大学招聘46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劳动合同聘用管理,增加劳动合同聘用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学校要求及二级单位的用人需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采取工作日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聘用报名表》(附件2),并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交求职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以202003招聘+姓名+用工单位+岗位格式命名,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到各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初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2日。如初次没能招聘到合适人选(见拟聘劳动合同制员工情况公示2020.3),则该岗位的应聘报名时间延长至该岗位招满为止。
2.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各用工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通知面试。
(二)考核
各用工单位领导班子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能力。用工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聘用意见。各用工单位应优先聘用引进人才配偶。
(三)体检
拟聘人员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各用工单位于3月25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拟聘材料报送到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二、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委托用工单位负责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33086/3697102,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广西师范大学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1日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为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广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广西督导点。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XL01
| 专职教师
| 1
| 不限
| 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 研究生/硕士(含)以上
|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中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应聘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
4.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5.具有一年(含)以上高校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实习、实践经历;
6.同等条件下,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认证优先;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主要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心理测试、课程教学、指导学生活动等)。除专业工作外,还需要承担一定量的行政事务及管理工作。此外,还需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相关的科研活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27日。
登陆我校招聘网(https://rczp.gxnu.edu.cn/zpNew)进行报名。应聘者须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科研成果证明、高校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习、实践经历证明等,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招聘网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人数方可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察应聘者的素质、综合能力、心理素质、科研潜力、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四)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4:6比例进行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通知拟聘人员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人员,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一经录用可享受学校人才引进政策。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上述招聘程序中相关环节的,按弃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8165(联系人:刘老师)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8日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