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23人公告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规范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招录管理。根据《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河政办〔2015〕108号)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城管辅助执法人员23人,其中男性20人,女性3人(特殊岗位要求)。

  
(二)招聘范围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民系列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具有河池市户籍或在河池市服役的复员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紧缺专业(城市管理、警察、法律、体育、文秘、新闻等)毕业生

  
,以及特别优秀的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的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优先聘用条件

  
荣获部队营以上单位授予优秀士兵(士官)表彰或技能比武竞赛获奖的复退军人;荣获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生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招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包括:⑴《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⑶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另有士兵退役证(退伍军人)、党员证明、驾驶证等证件的,需一并提供。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楼执法监督科(河池市翠竹路51号),邮编:547000。联系人:曾明磊、王慧,联系电话:0778-2303777、0778-2300988,电子邮箱hczf2390@126.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28日前。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审查个人综治情况。

  
(五)确定聘用人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资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给予的其他财政资金保障福利。

  
1.工资待遇: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根据学历上浮20%-25%(以上工资数额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数额,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数额);

  
2.五险一金: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负责购买聘用人员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管理。新录用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按单位相关制度管理,每年度进行年度考核。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人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4月17日

广西河池市统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统计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有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

  主要负责统计调查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或办公室行政工作;承担业务相关的统计分析、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河池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执行,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本科学历待遇2712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福利及休假待遇

  按照河池市现行标准享受出差、下乡补助;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当年实际经费情况,享受一定金额的目标考核奖励。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等休假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扫描件和《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gxhctjj@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办公大楼六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河池市统计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不得少于12个月。

  2.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081802。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河池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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