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教育局招聘公告

  

2020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贵港市教育局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对教育工作有较深的理解,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市教育局大院305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组织水平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笔试占50%,笔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约为5月中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占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约为5月下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验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应聘咨询电话:0775-4573877。

  
附件: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广西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招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单位,是面向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的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贵港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位2名、会计岗位1名。

  
二、招募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2018届、2019届毕业离校且目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除外);

  
(二)在贵港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岗位要求财会类专业,文秘岗位不限专业,中文类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至1月13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二)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现场报名核验原件(电子邮件报名面试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 报名方式:贵港市金港大道885号院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403室现场报名或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jyb417@126.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甘少莲; 0775—4568488)

  
五、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优先招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财政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900元/月,购买不低于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83号)、《关于印发<贵港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贵人社规[2018]5号)文件规定和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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