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16人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16人,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四)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六)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7日。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2020年辅导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

  
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将以上应聘材料与《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以及个人详细简历(简历须提供近期全身照片1张)等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压缩包控制在10M以内。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和面试时再核验原件。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我校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时方可开考,其中gkzp01-02岗位或gkzp03-04岗位中的某一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在两个岗位间相互调整岗位招聘指标;gkzp06、gkzp07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可根据资格审核情况调整该岗位招聘指标至gkzp01-05岗位,调整后若达到开考比例,则予以开考。

  
(三)考试与考核

  
gkzp01-05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环节,gkzp06-07岗位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和考核环节。考试、考核时间视疫情情况,在我校校园网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考试方式。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1.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该岗位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思想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仪表举止与气质,文明礼貌;心理测试等。

  
3. 考核

  
gkzp01-05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3:7比例进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考核对象。gkzp06-07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考核对象。依据优先条件,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列入试岗考核对象。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若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考核。

  
考核通过心理测试及岗位适配度测试、面谈考察、试岗考核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及未到岗的人员,或因为工作原因增加岗位,可从拟考核对象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其他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并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2.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广西师范大学

  


2020年5月3日

广西师范大学招聘军事理论课教师通知

  

  关于招募广西师范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2019〕1号)精神,军事课纳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军事课教学,适应新形势下军事理论课教学需要,学校已成立军事教研室,现面向全校招募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主要包括中国国防、国家安全、军事思想、现代战争、信息化装备等。

  二、招募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热爱国防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基本的国防知识、较好的理论教学能力。

  (三)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军转干部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岗位职责

  (一)承担校内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二)定期参加课程研讨;

  (三)开展相关讲座,宣传国防政策,传播国防知识,弘扬爱国精神等

  五、待遇与管理

  (一)按学校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课时和课酬;

  (二)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的教学、管理由校党委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按照校教务处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统一安排;

  (三)相关军事课教学比赛,优先推荐兼职军事理论课教师参赛。

  (四)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六、招募流程

  (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申报表》,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和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等电子版发至校武装部邮箱:gxsdwzb@gxnu.edu.cn;

  (二)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试讲:组织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试讲;

  (四)公示:确定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校武装部王水鸿5851169,郝利鹏5825144

  

校人民武装部

  

2021年11月5日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docx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持续有效)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为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广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广西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广西督导点。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XL01

  

专职教师

  

1

  

不限

  

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含)以上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中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应聘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

  

4.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5.具有一年(含)以上高校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实习、实践经历;

  

6.同等条件下,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认证优先;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主要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心理测试、课程教学、指导学生活动等)。除专业工作外,还需要承担一定量的行政事务及管理工作。此外,还需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相关的科研活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27日。

  登陆我校招聘网(https://rczp.gxnu.edu.cn/zpNew)进行报名。应聘者须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科研成果证明、高校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习、实践经历证明等,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招聘网站。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人数方可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察应聘者的素质、综合能力、心理素质、科研潜力、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四)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4:6比例进行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通知拟聘人员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人员,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一经录用可享受学校人才引进政策。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上述招聘程序中相关环节的,按弃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8165(联系人:刘老师)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