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见习人员8人公告
关于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二、岗位要求
综合文员岗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禄棠东街9号(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三楼301号),联系电话:0775-333091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见习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6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见习基地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执行。
桂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5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大湾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桂平市大湾镇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护士的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1、遵纪守法,思想品质好,讲诚信,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应聘者可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或将以上材料发至报名邮箱。
3、报名地址:桂平市大湾镇卫生院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小李0775-3460800,报名邮箱:dwwshy@163.com。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录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法定休假、正常保险,待遇从优(试用期满转正后月薪可达4000元以上)。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专业 | 学历 | 岗位要求 |
护士 | 7 | 18-35周岁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有护理工作经验或获得护士执业证者优先 |
桂平市大湾镇卫生院办公室
2021年12年20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木乐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桂平市木乐镇专职队员。
(二)招聘人数:6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员退伍军人、本镇户籍人员、木乐镇贫困户,如有特殊技能或专长的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1月14日止(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psmlzgov@163.com。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木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木乐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须填写《桂平市木乐镇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测试地点:木乐镇人民政府球场。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见附件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试由木乐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评总体情况,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已确定体检的人员按规定时间集中统一到木乐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核对象。
3.考核。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察政审考核由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招录人员。
(五)公示、审批、聘用
按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员情形的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人员,与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队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外聘用有关政策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单位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
六、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木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775-3666343。
附件:
木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广西贵港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桂平市住建局)编外工作人员1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1. 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专业、招聘人数及其他条件:
(1)岗位一: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土建类专业,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招聘7人;
(2)岗位二: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6人。
3.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的法定上班期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新岗街住建局三楼机关党支部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者现场报名时佩戴好口罩,配合我局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二)组织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住建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合格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六)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七)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住建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住建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住建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住建局工作的;
5.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住建局形象的;
6.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0775-3361378。
附件: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