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年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外),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职位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职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3.身份:编外聘用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4.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质;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7.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有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2)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3)有C1机动车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第一年年报酬43000元,平均3583元/月(含五险,以最终双方谈判为准),第二年往后,视市场物价、工作量等因素变化而作适当调整提高。工资由县世行贷款项目支持。

  (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局核拨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综合评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 2023年2月13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旁计划生育计生服务站4楼)。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携带国家承认的大学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报名表、个人工作计划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县医院体检证明材料1份,前往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应根据《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任务大纲》(详见附件3)编写个人工作计划书。

  (三)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报名人员有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报名资格。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开展综合评审工作。综合评审前将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确保预留的电话畅通。

  (四)综合评审

  1.时间:2023年2月16日(以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旁计划生育计生服务站4楼)。

  3.面试。由评审组采取座谈的形式,灵活问答,分值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计算机运用测试。Word文档编辑分值100分,Excel表格处理分值100分。

  5.评审应聘人的个人工作计划书和报名表。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编写评审报告,上报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审批,公示评审结果。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对解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严格招聘程序。按照广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编制的《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采购管理手册》(试行)中个人咨询顾问选择程序(IC)开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七、联系方式

  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3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旁计划生育计生服务站4楼,邮编:533300)

  联系人:覃滢

  电话:0776-7201015

  

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2023年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2023年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田林县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任务大纲.doc>>

  

      


    2023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2人公告

      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二)职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县公安局6楼辅警办,联系电话:0773-7884412。

    3.报名材料:

    (1)填写《平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安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平乐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1)男子组标准:

      

      

    (2)女子组标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

    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以上体检、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计划未完成的,视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公示通过“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管理方式

    1.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平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平乐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拟签订合同的人员,非不可抗拒原因自愿放弃的,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签订合同的人员,统一由县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经调剂后,仍不服从安排的,将解除合同,同时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

    2.合同期内,不适应工作,经调岗后仍不适应工作的,将不再续聘;

    3.自动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平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或辞职手续;

    4.薪酬待遇:以平乐县人民政府最新核准临聘人员统一薪酬为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享有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5.试用期合格者,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识、证件。

    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更新信息,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已通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职位计划表

      

      

    平乐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9人公告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结构化面试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2162 (凤山县委组织部)

      0778—6811973 (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1027.xls

      2.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27.xls

      3.个人承诺书2023.10.27.doc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178人公告

      

    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加快推进桂平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中学到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7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2024届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第一场

    时间:2023年11月4日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二)第二场

    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

    (三)第三场

    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四)第四场

    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2:00;

    地点:广西大学校园大学生活动中心。

    (五)第五场

    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2:00;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六)第六场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12:00;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七)第七场

    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八)第八场

    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程序进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9:00-12:00。

    2.提供材料:《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笔试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方式

    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课程,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专业、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xg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赴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0775-3388037。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年桂平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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