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招聘简章(第三批)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办公室行政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党员优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综合性岗位2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10楼1008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科技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笔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三)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为聘任岗位相关知识及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

  

(四)考核

  

依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拟用人选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由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意见,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由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执行机关聘用人员三类岗位工资标准,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930元/月。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五、其他
(一)应聘者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青秀区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kjj/——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彦声,5826530。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南宁市委部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函复》精神,因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南宁市支部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练电脑操作;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2. 报名手续: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关聘用信息加挂在南宁人力资源市场、南宁网、南宁微信公众号。请将《报名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并投递至邮箱:gbk5666176@163.com。报名时须提交3篇以上个人曾写作过的材料(文体不限),请将材料和《报名表》一同投递邮箱。

  
3.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66176(南宁市委部干部科)。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4:6计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名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按不少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进入笔试的人选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市委部机关公告栏和南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发放,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委部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委员会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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