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办案秘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三)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五)性别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2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岁;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1月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通过邮政EMS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0楼2003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8001。

  2.通过现场提交材料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20楼2003室(以提交材料齐全为准),邮编:538001。

  3.报名材料。将《防城港仲裁委员会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照片处粘贴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寄送防城港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核。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附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确定面试名单。电话通知各参加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方能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核及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防城港仲裁中心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试用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防城港仲裁中心(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签订后,防城港仲裁中心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四、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2800元/月),绩效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基本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考核管理:年终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三)动态管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满一年后续聘的,月工资增加100元。

  本简章由防城港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0—2830696。

  

防城港仲裁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广西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身体健康、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二)岗位专业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会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财会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防城港市总工会邮箱:fcg2825013@163.com。

  3.资格审查。防城港市总工会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防城港市总工会进行复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29号防城港市总工会一楼大厅职工帮扶窗口。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防城港市总工会劳务派遣人员,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可以续聘。工资待遇按《防城港市总工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年底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应发岗位工资总额的80%计发。

  未尽事宜,请联系防城港市总工会:0770-2826202,15277053881。

  附件:防城港市总工会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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