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2023年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是市委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市委办公室代管,主要负责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指挥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资格审查和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报名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岗位,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中员或有机关、事业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8:00至8月1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子邮箱bh2025789@163.com。

  报名时需提交:①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件的扫描件各1份;②《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报名表》1份(见附件);③本人自我介绍材料1份(1000字左右)。

  (二)资格审查

  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和提供真实的报名资料。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根据应聘报名情况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具体事项将在北海市人才网(https://www.bhrc.cn/)和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等原件以及涉及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实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所聘岗位者,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依次按从高分到低分由未进入考察名单者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发现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报送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本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五、待遇

  按照《关于机关后勤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及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办公室0779-2025789
附件: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表.docx

  

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

  

2023年8月3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