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24人公告

  

  

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北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除卫健系统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市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97人,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144人,海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30人,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北海市青少年宫书法教学人员、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和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等共3个要求大专、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岗位面向全国。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年限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说明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的。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11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6月23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6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5楼)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除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6月28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9:00期间重新缴费(改报的考生需重新缴费,已上缴原报岗位的费用将于笔试前退回)。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9-3210291、3219295)。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2020年7月2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市直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划定;市直教育系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海城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银海区教育系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舞美设计师岗位;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音乐辅导岗位共5个岗位笔试成绩只用于划出面试人选,不带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总成绩。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0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舞美设计师岗位和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音乐辅导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基本功和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和古典舞均可)。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基本功和乐器演奏(粤剧音乐)方面综合能力;舞美设计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舞台设计、运用电脑制作宣传片和舞台效果图等综合能力。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美术创作能力、美术基础和技法表达能力、现场写生能力;音乐辅导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发声练习和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均可)、器乐演奏、语言类节目表演、其他艺术专长表演和语言表达能力。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旅游文体局负责。

  
(2)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实施。

  
①北海市卫生学校、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②其他学校(含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教育系统试讲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文化系统专业面试考官组由专业考官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市直事业单位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打击乐演奏员岗位、舞美设计师岗位和北海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辅导岗位、音乐辅导岗位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2.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北海市卫生学校和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其他学校(含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比例,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体检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教育系统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考核、体检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先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先选)。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有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直至面试合格人员全部递补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人员列入不诚信人员处罚范围。

  
六、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教育系统的岗位由市(区)教育局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县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纪检监督电话:0779-2030208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附件6)。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9-2022665

  
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0779-3210291

  
市教育局人事科:0779-3200219

  
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79-2022553

  
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79-3215032

  


中 共 北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北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2020年广西贺州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62人公告

  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0〕17号)精神,顺利开展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市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职业学院、贺州第一高级中学(原贺州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实验中学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上海软科2020中国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详见附件3)及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详见附件4)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各高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硕专业均应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上均不含独立院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符合贺州职业学院招聘职位具体条件的可以报考。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2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每场招聘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报考的市直学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会现场。

  
2. 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0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招聘会现场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书和书原件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14:30-15: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其他学校、学科参照此标准准备教材),除报考贺州市职业学院考生所需教材由职业学院准备外,报考学校岗位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各高中、初中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9)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1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2021届应届毕业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03101(贺州职业学院)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86001(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上海软科2020中国最好大学排名(前300名)

  
4.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的区内外高校名单

  
5.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诚信承诺书(样本)

  
7.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8.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10.市直高中、初中使用教材版本汇总

  

2020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聘教师(控制数)830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2018-2020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18〕8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8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控制数,下同)共830名,各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期间出生),乡镇学校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六)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涉及教师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进入政审考核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兴宾区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2020年已通过公示拟聘用的教师(含控制数、特岗教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兴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本次考试报名、考试不收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3日17: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居民来往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11:30至2020年8月24日17: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至8月28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联系。《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编写教案方式进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城区学校岗位需笔试;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免笔试,但乡镇学校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与城区学校岗位笔试方式相同。笔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1:00,地点设在来宾市城南小学。笔试时须携带笔、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9月16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乡镇学校岗位:通过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岗位考生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城区学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增补面试人选,按公布实有人选组织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试讲课题为兴宾区学校现使用的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个人五项技能展示、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岗位增加现场模拟操作环节。

3.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兴宾区人社局和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适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6.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岗位(城区学校岗位和增加笔试筛选程序的乡镇学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通过再次面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是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二是对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三)体检。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顺延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不可超过 12 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就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参考笔试、面试的考生,当天须签个人健康承诺书,经现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合格方能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适当社交距离,进入试场后要求全程戴口罩。

(二)全面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落实审查人员负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建立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0年8月22日至8月23日17:00)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社局事业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附件:兴宾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控制数)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3日

  

2020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招聘单位: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拟招聘人数:2人。
3、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没有受到过刑事治安处罚;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岗位及相应专业范围:

  

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办公室文秘
人员
1
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相关专业
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生态环境治理人员
1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排水等环境化学类专业
如有环境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专业要求

  6、其他要求:35周岁以下;一经录用,必须保证工作满一年。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向者请投递个人简历至:gkhjbhj@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3日。
2、审查:本单位对应聘人员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8日前。具体时间按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
4、聘用:通过面试者,自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5、待遇:全日制专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600 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基本工资为 2800 元/月,均按规定缴纳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按工资80%比例发放。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书等有关资料
2、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联系人:郑佳幸 联系电话:0770-2069200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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