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招聘教师20人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实施优质师资“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南宁市武鸣区实施基层人才振兴十项计划》“关于实施教育优质师资薪火计划”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提高武鸣区二类、三类乡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面向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引进教师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2.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无补考、挂科情况(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

  
注: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实施优质师资“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岗位计划表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及区内外师范院校网站、相关报刊媒体等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ning.gov.cn)和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uming.nanning.gov.cn)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南宁市武鸣区实施“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荣誉(获奖)证书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扫描文档(电子版材料均不返还)发送至指定邮箱(武鸣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wmqjszp@163.com)。暂未取得毕业证、、的,也可先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22日。

  
2.资格审查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学历、书、相应及普通话证书,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工作组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谈环节。面谈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验证(复印件均留底,原件送审后退还本人)。逾期未提交材料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谈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因所留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根据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及面谈情况,按报名考生的综合素质以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及教学技能考核入围人选,不足1:3的比例经研究后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送城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已确定的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人选须在武鸣政府网和招聘学校工作区域内公布。教学技能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结构化面试及教学技能考核人员。因所留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结构化面试和教学技能考核两种方式进行,成绩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30%、70%。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权重分3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2.教学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权重分70分)。教学技能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应聘者根据指定的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面试和说课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通过网上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他依此类推。

  
(五)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说课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考察工作由城区组织部和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情况。

  
(六)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城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根据面试、说课、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城区党委编委审定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学校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审核表》,经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及政策待遇

  
(一)人事关系:招聘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在岗最低服务年限3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才政策:招聘人员由城区人才办进行人才资格认定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南宁市武鸣区实施基层人才振兴十项计划(试行)》规定的人才补贴1500元/月,人才补贴最长领取期限为3年。

  
(三)根据城区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交流、考勤、考核、评优等工作。由城区教育局、城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及学校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四)严明招聘纪律。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要本着对人才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4125

  
监督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委组织部0771--6227588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227184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8511

  
附件1:2020年武鸣区实施“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武鸣区实施“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报名登记表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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