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是广西唯一一家以治疗心脑血管疾病为特色的国家心血管专科医院,同时也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开设有内外妇产儿等17个临床科室的综合性公立医院。是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房颤中心成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房颤中心联盟建设单位;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南宁市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广西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行动定点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南宁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南宁市第一批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是广西为数不多的能独立开展房颤射频消融术的医院。现有职工700多人,全院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床位500张。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详见《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布: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自行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办公楼3楼311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咨询电话:0771-3183136,联系人文老师、廖老师、潘老师。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含当日),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含当日)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职称证等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提前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党务院务公开栏和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183139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文老师 廖老师 潘老师 0771-3183136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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