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20年城中区面向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新时代新突破新跨越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20〕17号)、《柳州市委组织部?柳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柳州市各区(开发区)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74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激发社区干部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区委同意,决定开展城中区面向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党管干部和集中制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城中区在职在岗的城市社区党组织。

  
(二)招聘岗位人数

  
城中区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2人(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思想素质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现任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28日(含28日)以后出生;

  
(二)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现任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且已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或者任城中区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连续满5年以上且现任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即时间计算截至2020 年9月28日(含28日);

  
(四)个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选择《2020年城中区面向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其中一个岗位(限选一个),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419室。报名所须材料为:《2020年城中区面向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两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核验后退回),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时间为每日8:00-12:00,15:00-18:00)。

  
(二)资格审查。城中区委组织部对照招聘条件于当天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名单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城中区委组织部、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准考证,由城中区委组织部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少于1:3的岗位一律取消招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城中区委组织部、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主要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基层党务和社区工作知识以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笔试地点为: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3天内在笔试地点(考场外)公示。同时在城中党建网、城中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得列入面试范围。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城中区委组织部、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城中党建网、城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前3天。

  
面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面试地点为: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城中区委组织部、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面试地点(考场外)公示。

  
(三)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城中党建网、城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负责。

  
(一)考核

  
1.部门联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联审人选,并将联审人选名单函告报考人员原单位主管部门,由报考人员原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纪检监察、综治、公安、信访、卫计、审计等部门对本城区须联审的人选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反馈给城中区委组织部,并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2.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对联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较高者依次递补。

  
(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组织联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较高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城中党建网、城中区人民政府网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城中区委组织部)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对匿名举报材料不予受理。如出现空缺,从拟聘用初步人选中依次递补。

  
(二)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严肃纪律

  
对于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方案由城中区委组织部、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申请广西健康码为绿码,自备口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2)还处于居家观察期或身体不适(如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的;

  
(3)“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

  
(三)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城中区委组织部0772-2834405。

  
附件:

  
1.2020年城中区面向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20年城中区面向城中区城市社区党组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城中区委组织部

  


柳州市城中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十二名,其中男性十名,女性两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执法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处置突发案事件等。工作强度大,有一定的职业风险,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均有较高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在165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至35周岁上。

  6、学历:大专文化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7、户籍地为柳州市(含柳州市管辖的五县)或者出生地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现在融水县生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

  5、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的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融水县公安局招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人员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体测时间:10月7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测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二)计算机考试

  1、考试内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考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与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通过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一次。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融水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

  七、福利待遇

  1、工资结构:应发工资+加班费+物业补贴+绩效等,约3233元/月。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报名地点:融水县公安局二楼210室(水东新中医院旁)。

  报名咨询电话:0772-5131900。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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