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9人简章

  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邕宁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备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2022年度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但尚未人员,可凭有效成绩单参加报考。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新进用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时间及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12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2年12月12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2月12日(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一式一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另外还需提供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不符合报考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并报考成功后,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对于报考城区政府所在地之外的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城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并经城区人社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城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精神,在开展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时,招考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已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城区卫健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2月28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1月16日前,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面试工作由城区卫健局会同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城区卫健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共同作为面试人选。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城区卫健局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面试的组织实施

  (1)面试工作由城区卫健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凭有关证件(书)原件进入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于次日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城区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告知应聘本人,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城区卫健局、人社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由城区卫健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城区卫健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执行。城区人社局、卫健局及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0771-4782027;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4791578;

  监督电话:0771-4714456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xls

  附件2-2022年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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