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象州县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象州县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是象州县公安局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关系由象州县公安局负责管理,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试用期满且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1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优先。
5.中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原单位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选调人选,已经进入选调程序的终止程序。
1.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达不到当地事业单位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象州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盖章后扫描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象州县象州镇象石路1号象州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5室政工室,电子邮箱:xzgabg@126.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象州县公安局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公安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公安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366113。
象州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
广西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公告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公告
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来编〔2013〕140号)的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中心的后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3日-200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从2022年9月23日起至9月29日17:00前,应聘人员将《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送到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jgsw2006@163.com。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22年9月30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开考。
(四)考试、体检、考察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如报名人数超过6名,则取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超过6名,则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当天须出示广西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合格的才能参加考试。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易惠岚 联系电话:0772-4278235)
附件1: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计划表.doc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二层事业单位后勤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1名(新人新办法)。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具体专业参照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该岗位需参与应急值班值守,深入一线参与突发事故处置救援。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传真、邮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6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jrsxck@163.com,电话:0772-4278390,传真:0772-4275116。邮寄地点: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进入面试。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宗美、罗欢,联系电话:0772-4278390。
附件: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23.1.10.doc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委部招聘简章
忻城县委部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般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0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具有职业证书者优先聘用。
(六)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委部办公室(县府2楼)。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五)联系人:蓝主任联系方式:0772-55120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委部负责解释。
忻城县委部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