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我局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辅助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行政辅助岗位专业不限,管理类、财务类、中文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四)优先录用条件:

  
1、中员;

  
2、具有文字写作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的;

  
3、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法律执业资格的;

  
4、有相关工作经验的。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线上报名群号及二维码:573029372

  
二维码见: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spj_38012/t4274018.html

  
3、报名手续:报名者加报名群后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给群管理员,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的电子版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电子版。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606,联系人:赵婧凌。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0ntzgg/,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常识、公文写作等。因疫情期间不宜人群聚集,会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分批次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自行到任意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秀区行政审批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年限

  
首聘实行三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六、工资待遇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统一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800 ,其中:

  
1、基本工资1960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840元/月。

  
3、五险一金按照年度最新标准缴纳。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七、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所有。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31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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