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4人公告

  

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苍梧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本次苍梧县公安局共设3个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拟招聘2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序号

  

  职位名称

  

  职位简介

  

  聘用人数

  

  年龄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备注

  

  1

  

  文职辅警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宣传、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大专及以上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2

  

  勤务辅警(一)

  

  协助执勤、接处警、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16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男

  

  不限

  

  大专及以上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3

  

  勤务辅警(二)

  

  协助执勤、接处警、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男

  

  不限

  

  高中或中专以上

  

  警校生、退役军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注:职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证书等材料,证件落款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

  四、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苍梧县公安局业务楼212室(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苍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退伍军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准入考试,笔试作为辅警招聘的必要条件,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体能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择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苍梧第一初级中学

  1.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9

  

≤15〃2

  

1000米跑

  

≤4'55〃

  

≤5'05〃

  

纵跳摸高

  

≥260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9

  

≤16〃2

  

800米跑

  

≤4〃50〃

  

≤5'0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中,纵深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

  (二)笔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局门户网站和自媒体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笔试地点:苍梧县公安局(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苍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2698331)。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面试

  各职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当考试合格人员不足1:2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告知参考人员。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考察考生的动机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不计分数,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即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政审

  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合同。

  (四)签订聘用合同

  辅警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初聘人员在聘用后需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七、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试、笔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苍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八、薪酬待遇

  (一)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约3200—5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享受工会福利待遇等。

  (三)每年定额配发辅警。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公开招聘工作由苍梧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苍梧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98331,督察大队电话:2687386。

  附件1:苍梧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苍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doc

  

苍梧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8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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