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公文写作人员、计算机技术人员、小区管理员等岗位共6人,聘用后安排到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股室、公租房小区、下属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有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的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专业资格条件:招聘人员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办公室文秘人员具有一定的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计算机技术人员、小区管理员具有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管理、收费、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具有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类、物业管理类、财务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Windows及Office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公文写作人员1名、计算机技术人员2名、小区管理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天内。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zbzx@qinzhou.gov.cn,并将附件命名为“姓名+所学专业+应聘XXX岗位”以及在简历上注明应聘的岗位。

  (三)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对所有报名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再统一组织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钦州市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有周末双休、五险一金、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钦南区建业街3号3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7-2822184。

  

广西钦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招聘3人

  

钦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3名。其中:

  指挥通信岗位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军事指挥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海防管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公共管理类;

  信息保障岗位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注:核心专业类别及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二、资格条件

  1.素质好,热爱国防动员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中员及具有办公室文秘相关经历、较强的文字功底者优先考虑。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填写《钦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rfhfb@qinzhou.gov.cn ,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由市国动办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面试结束后,入围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应聘人员面试表现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7.联系电话:0777-3688691、3608560。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财务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邮箱,邮箱号为:qzzyzzb@qinzhou.gov.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0月20日至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四、薪酬待遇

  月薪同后勤控制数人员使用经费。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职位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联系电话:3687085

  附件: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报名表.doc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2022年10月8日

  

广西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3招聘渔政职业船员3人

  

  为进一步加强钦州市海上一线渔政执法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渔政职业船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录岗位条件

  (一)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愿意从事海上工作,热爱渔业执法事业。

  (二)身体条件:男性,身体健康,体检合格,适合海上船艇工作。无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或严重损害健康的传染病史以及可能影响船上正常工作的慢性病等。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曾被开除或解聘人员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地址:广西钦州市文峰北路160号9楼905室,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77-2824418)。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无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渔业船舶普通船员证书或经相关船舶技术培训机构培训证明材料等各类证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由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具体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和面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和岗位要求为主,面试内容包括能力测试、岗位匹配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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