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永福县福寿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桂林市永福县福寿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伍灭火救援战斗力,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桂林市永福县福寿消防救援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2、招聘人数20人。

  二、招聘条件

  1、无违法不良记录,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

  3、学历为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以上,无残疾、无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史;

  5、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发挥特长。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B2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在驾驶历程中没有交通事故记录;

  (4)退伍军人;

  (5)有体育、写作、无人机、视觉设计、新闻策划编辑、音视频剪辑、汽车维修等特长。

  三、薪酬工资

  政府专职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五险单一金;高中、中专学历工资4925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511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5520元/月起),每月享有区绩效补贴,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要求缴纳五险,发放值班补贴,无绩效工资,工资按照应发工资80%发放,不低于2500元/月。

  四、福利待遇

  1、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制,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2、年休假。工作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年5天年休假;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年10天年休假;

  3、伙食和住宿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制度的标准统一提供;

  4、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标准统一采购供给;

  5、工作表现优秀者可晋升政府专职队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正副站长、正副指导员、站长助理)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还可推荐入党团、免费学习驾驶技术等。

  五、日常管理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队伍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桂林市永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福寿消防救援站(永福县盛祥路86号)工作日9:00-12:00,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2月24日

  2、线上报名:简历投至2823171483@qq.com

  3、联系人:谢维站长/唐旭强指导员

  电话:13557276968/13667736338

  4、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广西桂林市红十字会招聘公告

  桂林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市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合同聘用宣传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具有较好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员、红十字志愿者或有新媒体编辑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市红十字会邮箱:glshszh@guilin.gov.cn。(材料名称格式:姓名+招聘)

  (二)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桂林市红十字会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版;

  2.身份证扫描版;

  3.学历、书扫描版;

  4.获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登记证书扫描件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7:00。

  (四)单位地点及联系方式:桂林市临桂区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红十字会办公室,0773-2820848。

  四、招聘流程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情况进行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聘用方式: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桂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桂林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桂林市红十字会

  

2022年5月8日

  

广西桂林市中医医院信息科招聘启事

  桂林市中医医院关于信息科负责人岗位对外公开招聘的启事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现将信息科负责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请有意并符合条件的同志于2022年2月15日18:00前到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数

  信息科负责人1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全面的医疗信息化知识体系;

  (三)具有较强的编程和软件开发能力,能够精通使用一门以上主流编程语言,近3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开发过至少1套完整的医疗信息化系统,并在三甲医院投入使用;

  (四)具有较强的信息化项目实施管理能力,近3年内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成功实施3个及以上中、大型医疗信息化项目案例;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带领科室开展医院信息化项目实施、运维等工作,在三甲医院担任过中层干部的优先;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上述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均截止于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荐报名,填写《桂林市中医医院信息科负责人岗位应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其他证明材料在2022年2月15日18:00前交至医院组织人事科,过期报名无效。

  地址: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3号楼6楼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3-2814787,0773-77975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附件:桂林市中医医院信息科负责人岗位应聘报名表.xls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22年1月26日

  

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和面试招聘84人

  

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兴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拟组织实施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57个职位、84人。其中,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溶江镇人民政府、严关镇人民政府、华江瑶族乡人民政府、漠川乡人民政府拟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5个、5人;兴安县卫生健康系统(含县直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拟招聘实名编制职位12个、24人,拟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38个、53人,拟招聘新机制职位2个、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报考基本条件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因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向其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若因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时间:2023年8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三、报考方式

  采取现场报考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其报考职位类别填写《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进行现场报考,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委托报名。受托人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自愿委托受托人报名并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考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在报考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当面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其报考职位的招聘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参加招聘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

  (一)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1的比例,按《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7)计算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行政职务级别及任职年限分、专科进修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组的组成: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含)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应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考核工作,并据实出具书面考核材料,就考核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后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次递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