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辅助岗位外聘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政办行政辅助岗位1人,办行政辅助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18—30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七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四楼组委办(青秀区长塘镇长安路10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4.报名咨询电话:0771-4270126。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应聘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也可按1: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外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外聘人员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可在南宁市任何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六)聘用

   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长塘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青秀区长塘镇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长塘镇人民政府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执行机关聘用人员三类岗位工资标准,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84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注意事项

   1.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报名表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填写)交到报名地点。

   2.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广西南宁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招聘村(社区)残疾专职委员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残疾专职委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思想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优先,有写作经验者优先。

  1、残疾人(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听力三、四级的残疾人)年龄要求女性在18-40周岁、男性在18-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残疾人亲友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社会青年(非残疾人)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华宾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3楼302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提交简历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对,并提交复印件),提供的证件或扫描件请确保真实、有效;以残疾人亲友报名的还需要提供亲友的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并由本人在亲友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标注本人与残疾人的亲戚关系;残疾人报名的还需要提供本人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本简章末尾附件。现场提交请提前填好本表格),内容确保填写真实、正确;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多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暂不开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24名且笔试成绩超过6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人员素养、工作态度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书》,由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工作。本次录用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没被录用的考生列入南湖街道办事处编外聘用人员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要补充编外聘用人员从储备库录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发[2020]10号)文件中的行政辅助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如青秀区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由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街道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联系电话:0771-2281431。 

广西南宁青秀区建政街道2023年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2023年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现场报名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月30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号)6楼602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待定。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每个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广西南宁青秀区建政街道残联2023年招聘残协专职委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优先,有写作经验者优先。

  1、社会青年(非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 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残疾人亲友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 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3、残疾人(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三、四级的残疾人)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三)热爱残疾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岗位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3年 8月 28日— 9月 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2、地点:青秀区长湖路1号建政街道办事处404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771-5772265。

  3、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报名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以残疾人亲友报名的还需要提供亲友的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并由本人在亲友的残疾人证复印件标注本人与残疾人的亲戚关系;残疾人报名的还需要提供本人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有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请提供复印件1份(核原件),有发表过文章的建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青秀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1张)。

  (三)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六)公示

  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残联进行复查核实。

  (七)聘用

  报城区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办法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由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建政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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