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30日为截止日期。

  2.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30日—6月8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6月10日。上午9:00—11:5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桂林市瓦窑西路24号);联系电话:0773-3605403;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进行统一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含)比例免笔试直接面试。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象山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象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分值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星期六)

  (三)考试地点

  考试前3日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3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将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glxsqzf.gov.cn/)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在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总成绩同分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考察单位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 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和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后,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象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十、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2.本次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象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sqzf.gov.cn/)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桂林市象山区桂林市象山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4:桂林市象山区2022年度基层医疗事业单位考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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