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三块牌子一套人员,集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于一身,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水路1号,占地面积165亩,教职工近300人,在校学生5000余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民族特色鲜明,曾被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广西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学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广西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广西中职学校民族文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首府花园式单位”“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创作基地”“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班工作成绩卓越奖(连续四年获得)”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12名,具体岗位见《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和学历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26日。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同时公开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事宜在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含双休日)下午17点30分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水路1号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弘德楼310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222989。

  3.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必备)、学历证(必备)、(必备)、(必备)、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应聘者)和复印件(一式2份);

  (3)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4)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准考证用);

  (5)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参加笔试人员,考试费每人50元,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通过现金方式缴纳。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前将通知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要求的,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方可调整。

  1.笔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和成绩:笔试内容是教育理论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理论知识占15分,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5分);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并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

  3.笔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弘文楼。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面试(教学能力或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16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如某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内容:

  试讲(说课形式):应聘人员试讲高中(或中专)学科内容。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说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

  2.面试顺序和成绩: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星期日),面试地点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弘文楼。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及时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均需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含)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考核、聘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四舍五入前),面试成绩再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结束,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则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广西民族高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6222989;联系人:牙老师、吴老师。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0771-5866837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771-6233226

  附件1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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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具体信息见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三、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原则上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myweb/index.html)发布。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扫描件等)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电子邮箱:gxcjxyhq@sina.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不宜重复发送邮件。

  六、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资格。

  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

  通过综合面试进入考核环节。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考。

  综合面试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综合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该考场综合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综合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综合面试的岗位、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核

  考核由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九、确定拟聘人选

  经用人部门与人事处共同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十、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核准,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22162

  监督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4928493(纪委办公室)。

  附件1: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pdf

  附件2 : 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财经学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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